关于签订实验室安全责任书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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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人:王雷  发布时间:2023-04-20   动态浏览次数:1493


各教学单位:

    为加强学校实验室安全、环保管理,切实保障教学实验室安全,进一步落实主体责任,预防安全事故发生,本着 “谁主管,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谁指导,谁负责”原则,将逐级分层签订实验室安全责任书。前期学校已与各学院党政负责人签订了《哈尔滨理工大学安全工作责任书》,按照“2023年度实验室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工作专题部署动员会”上工作布置,现对各教学单位提出如下签订要求:

一、与院级主管部门签订实验室安全责任书

    1、请各教学单位负责人与教务办公室负责人签订《本科教学单位负责人实验室安全工作责任书》(落款时间先不填)见附件1

    2425日前工作时间请将两份《本科教学实验室负责人安全工作责任书》送至二教305

二、教学单位逐级签订实验室安全责任书

    1、党政负责人与主管实验室领导签订《教学单位主管实验室负责人安全工作责任书》见压缩包内附件2

    2、教学单位主管实验室负责人与实验室(房间)安全负责人签订《实验室(房间)安全负责人安全工作责任书》见压缩包内附件3

    3、实验室(房间)安全负责人与拟进实验室教职人员及外来学习人员签订《拟进入实验室的教职人员和外来学习人员安全责任书》(签订方式由各实验室(房间)安全负责人自行决定)见压缩包内附件4

    4、教学单位各级责任书由各教学单位428日前组织签订完毕(附件6签订时间由实验室(房间)安全负责人自行决定)。各级责任书签订完毕后教学单位自留备案。


 

    附件1本科教学单位负责人实验室安全工作责任书.doc

    附件2教学单位主管实验室负责人安全工作责任书.doc

    附件3实验室(房间)安全负责人安全工作责任书.docx

    附件4拟进实验室教职人员及外来学习人员安全责任书.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