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部门:
按照《哈尔滨理工大学教师本科教学工作规范》(校发[2014]56 号)“凡新开课或开新课的教师,必须进行试讲,试讲合格后方可开课”规定,为做好2023年春季学期课程安排准备工作,现将新开设课程试讲工作通知如下:
一、试讲范围
2023年春季学期各教学部门新开设的全部理论课程、新进教师承担的课程、老教师承担的新课程。
二、具体要求
1.每门课试讲时间20分钟,严格控制讲课时间。试讲需携带与课程内容相关的教案、教学大纲等教学资料。
2.各教学部门按照试讲范围要求将试讲名单(附件1)统计完毕后,于11月28日上午将名单交给黄露莹,试讲名单需部门负责人签字并盖部门公章。
各教学部门于2022年11月28日-12月7日完成全部试讲工作,于12月8日上午将《试讲课程教学质量评价表》(附件2)交给黄露莹。
3.评委组成:需包含部门领导、教研室主任、讲师及以上职称教师,可邀请督导担任评委。评委由各部门自行组织。
4.教务办公室将邀请院领导、督导进行随机检查试讲情况。
附件1 试讲名单统计.xlsx
附件2 试讲课程教学质量评价表.docx
教务办公室
2022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