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动2026年国家级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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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人:王雷  发布时间:2026-05-20   动态浏览次数:10



按照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2026年黑龙江省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立项工作的通知》要求,为推动专业教育与创新教育深度融合,以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为牵引,推进专创融合课程、项目式教学、毕业论文(设计)等改革,切实提升创新人才培养质量,根据《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政教发[2025]30号)和《哈尔滨理工大学本科生研究性学习与学科竞赛管理办法(试行)》(校发[2023]44号)的要求,结合我校大学生创新创业工作实际情况,决定组织开展2026年国家级、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以下简称“大创项目”)立项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内容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是指学生从自身兴趣出发,紧密结合专业所学知识,自主开展具有综合性、问题性、创新性和实践性的科学研究、社会调研与创业实践活动,最终形成具有科技、政策、文化含量的科技产品、研究报告、创业设计方案或创业实体。

 

该计划分为以下三类:

 

1.创新训练项目(A类)。本科在校生个人或团队在导师指导下,基于“互联网+”的痛点思维、趋势思维、迭代思维、跨界思维、整合思维,结合专业所学将奇思妙想应用到新技术、新模式、新业态、新领域之中,自主完成创新性研究项目设计、研究条件准备和项目实施、研究报告撰写、成果(学术)交流等项目训练。

2.创业训练项目(B类)。本科在校生团队在导师指导下,基于发现的经济社会痛点问题、形成的新技术产品、改进的商业模式,通过完成商业计划书编制、开展可行性研究、模拟企业运行、参加企业实践、撰写创业报告等训练形式,让团队中每个学生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扮演一个或多个具体的角色而开展的项目训练。

3.创业实践项目(C类)。学生团队在学校导师和企业导师共同指导下,基于前期创新训练项目(或创新性实验)、创业训练项目的成果,开发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或者服务,结合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等国家品牌赛事活动的验证与打磨,以最终形成创新型企业与应用到经济社会为目标而开展的创业实践活动

 

二、立项原则

202511月份申报的所有校级“大创项目”必须进行网上申报。本通知下发后项目组立即开始进行网上申报,不进行网上申报无法完成结题(申报网址https://hlj.microton.cn/access)。

 

(一)项目申报

1.2025年校级项目:申报国家级、省级的项目组填写2026年国家级省级大创项目立项申报汇总表》报送系部,校级项目申报国家级省级只允许减少成员不允许增加成员系部汇总后报送教务办公室,不接收项目组单独申报

2.满足竞赛文件条件申报项目:根据《哈尔滨理工大学大学生研究性学习与学科竞赛管理办法(试行》(校发〔202344号)文件要求:本科生在A+竞赛中获得省赛金奖及以上奖项,或者参加A类竞赛获得国家二等奖及以上奖项,在满足基本要求下,参赛作品可直接推荐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评审;本科生在B类竞赛获得国家一等奖及以上奖项,在满足基本要求下,参赛作品可直接推荐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评审。此次申报的项目需要提供获奖证书或者证明文件(所获奖项需与申报项目内容相关才能申报),项目组填写《2026年国家级省级大创项目立项申报汇总表》,并提交汇总表电子稿到所在学院,由学院汇总后报创新创业学院。

 

(二)项目应具备的条件

1.项目选题要适合,申请理由充分、方案具体、思路新颖、目标明确,具有创新性、探索性和可行性。

2.参与项目的学生要遵守学校财务管理制度,能合理使用项目经费。

3.参与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学生应能处理好日常学习与创新创业的关系。

 

三、申报时间及相关要求

1.系部报送截止时间为52517时。

2.申报国家级、省级项目学院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论证和评审。

3.创新创业训练项目不能跨年度重复立项。

4.项目成员为3-5人(最多5人),如果校级申报的项目成员较多,项目组自行协调确定成员,项目实施周期为1年(创业实践项目为2年)。

5.每个指导教师只能申报一个国家级或省级项目(有未结题国家级、省级项目不能申报),按照专家评分排序推荐部分项目报送教育厅审核。

6.根据专家评审结果在教务在线公示3个工作日。

 

四、项目经费

1.申报项目应本着实事求是和精简节约的精神做好预算。

2.项目的资助经费主要用于项目的实验耗材、必须的元器件、少量的图书资料、实验费和加工费等必要开支。必须专款专用,不得购置任何设备及与项目无关的任何物品。

3.项目经费实行审批制度,限额内实报实销,凡发现滥用经费的,将停止项目实施,追缴全部资助经费,并限制再申报相关项目。

 

五、项目的过程管理与验收

1. 项目实行项目负责人负责制。

2. 各学院对本学院立项的各类项目负责全过程管理,定期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3. 创新创业学院将不定期地对项目进行巡视和抽查,对未按计划认真实施的项目提出告诫,并有权终止项目。

4. 项目必须按期完成,届时学校将组织专家进行逐项验收,审阅学生的设计、实验记录、分析报告,审查学生的创新性成果,审查经费的使用情况,评议项目完成情况等。

 

附件:相关数据.zip

 

       邮箱:99006036@qq.com

 

       联系人:宋鸣     电话:7595633

 

荣成学院 教务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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