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过期、废弃化学试剂药品专项回收处置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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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人:王雷  发布时间:2026-04-01   动态浏览次数:10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压实我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全流程安全管理,源头消除存量安全隐患,按照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处实验室与设备管理中心通知要求,现决定组织开展全过期、废弃化学试剂药品集中专项回收处置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排查统计

 请各单位组织所属实验室开展化学品全覆盖盘点摸排,对库存过期变质、失效老旧、无标识、废弃停用的化学试剂及药品逐项清查登记,按规范填报《哈尔滨理工大学实验室过期、废弃化学试剂药品回收处置登记表》(详见附件),做到底数清晰、应报尽报、不留盲区。

 二、报送时间

 请各单位于2026471200点前,将《哈尔滨理工大学实验室过期、废弃化学试剂药品回收处置登记表》电子版及盖章签字纸质版扫描件发送至指定邮箱:rcxyjwb_sysj@126.com

 三、回收处置

1.教务办公室将依据各单位上报台账,组织回收工作,并将回收化学品集中存放至合规暂存点,待遴选有合规资质的第三方专业单位集中无害化处置。

2.各实验室须对拟报废化学品分类归集、专用合规密封容器规范封装,并张贴清晰标识(标注:“待回收过期试剂”及所属实验室房间号、联系人、联系电话),严格落实安全管理责任。

 四、注意事项

1.各单位须严格执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法律法规及校内管控要求,操作人员全程落实个体防护措施,严防人身伤害、泄漏、燃爆及中毒风险。

2.各单位须依据化学品理化特性、危险属性分类隔离存放,严禁性质相抵触化学品混堆混存;易燃液体、易燃固体必须与氧化剂、有机过氧化物等强氧化类物料隔离放置,预留安全间距,落实防火、防爆、防渗漏管控措施。

3.请各单位高度重视此项工作,严禁实验室私自留存、拖延暂存。对逾期不报、漏报的将不再受理补报,由此产生的相关责任由相关方自行承担。

4.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私自倾倒、随意丢弃、自行掩埋或在公共区域堆放废弃化学品。

 联系人:赵瑞  宋鸣

哈尔滨理工大学荣成学院本科教学实验室过期、废弃化学试剂药品回收处置登记表.xls


荣成学院教务办公室

20264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