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考风考纪教育和考试组织管理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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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人:王雷  发布时间:2025-12-23   动态浏览次数:10


各教学单位:

      考试是检验教学质量、评估学习成效的重要环节,考风考纪是校风学风的集中体现,直接关系教育公平与人才培养质量。为营造公平公正、严谨有序的考试环境,筑牢本科教育教学质量根基,现就加强考风考纪建设与考试组织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压实主体责任

各教学单位须切实履行考试管理主体责任,召开系部工作会议,明确命题、制卷、监考、阅卷等各环节岗位职责,杜绝管理漏洞,建立“全员参与、全程把控、全面监督”的工作机制,确保考试工作规范有序推进。

二、做好诚信教育,严明考试纪律

各教学单位要通过主题班会、专题讲座、线上宣传等多种形式,开展考风考纪警示教育,组织学习《哈尔滨理工大学学生考试违规行为认定及处理办法(修订)》内容,普及诚信应考理念,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考试观,使学生树立“诚信应考、违纪必究”的意识,自觉抵制作弊行为,以真实成绩展现学习成果与道德素养。严禁学生将手机、智能手表等具有发送或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带入考场,严禁任何形式的考试作弊、协同作弊等违规违纪行为,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绝不姑息。全体教师要恪守师德师风,严格执行考试工作规范,认真履行监考职责,做到公正监考、严格执纪,对违规违纪行为“零容忍”。

三、规范组织管理,提升考试质量

各教学单位要严格落实《哈尔滨理工大学本科课程考试考核工作管理办法》(校发〔2024146号),进一步规范考试各环节流程:命题环节需紧扣教学大纲,注重能力考查,连续两年考题的重复率不超过10%,确保试题质量,填写好《哈尔滨理工大学期末考试命题与课程目标对应表(含试卷命题审核意见)》,教研室主任、系主任审核签字后存档备查;制卷、保密环节要强化安全管控,严防试题泄露;监考环节要严格执行监考规范,监考教师必须使用金属探测仪在考生入场和考试过程进出考场考生进行检查,坚决防止考生将手机、智能手表等电子设备带入考场,考试过程中加强考场内巡查;阅卷环节要坚持客观公正,实行双人复核制度,确保评分准确。系部负责人要带头对本单位的考试进行巡查。

教务办公室将开展巡视工作,检查《哈尔滨理工大学本科生考试监考人员职责》执行情况,对不认真履行职责,导致考试工作出现严重失误的监考人员,依据《哈尔滨理工大学本科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处理。

考风考纪建设非一日之功,考试组织管理需常抓不懈。希望各教学单位高度重视、周密部署,全体师生积极响应、严格遵守,共同维护考试的严肃性与公正性,以优良考风护航教学质量提升,为卓越本科教育发展筑牢坚实基础。

  

教务办公室

202512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