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推荐单位:
为做好我院2026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以下简称“推免工作”),根据《哈尔滨理工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的规定(修订)》(校发〔2021〕32号)等文件精神,现将我院2026年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学院成立了推荐免试研究生遴选工作小组和推荐免试研究生监督工作小组,根据各系学生人数比例及专业分布情况,确定各系的推荐人数。
一、组织机构及成员
(一)学院推荐免试研究生遴选工作小组
组 长:闫明明
副组长:董晶颢赵金涛孙晶
成 员:孙晓波 张 伟 孙明琦 谢红兵 惠兆阳
杨东宇 王宏斌 张 佳 张德胜
(二)学院推荐免试研究生监督工作小组
组长:段宏伟
成员:黄浩宇杜航赵子硕赵国庆
监督电话:7507593
二、推免申请条件
申请推免的学生须符合《哈尔滨理工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的规定(修订)》(校发〔2021〕32号)的推荐基本条件。
(一)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被录取的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含专升本学生);
(二)思想品德优秀,热爱祖国,遵纪守法,身心健康;
(三)勤奋学习,刻苦钻研,考试成绩全部合格且补考与重修课程累计不超过两门;
(四)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行为;
(五)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无违纪处分记录;
(六)通过国家规定的体育锻炼标准考核;
(七)第一至第六学期修读课程的累计平均学分绩点在3.0以上(含3.0),且累计平均学分绩点排名居专业前20%,平均学分绩点计算以第一次考试成绩为准(不含第二条规定的加分);
(八)生产实习、工程训练等实践教学环节考试成绩在中及以上(含70分);
(九)在部队荣立二等功及以上奖励,退役后复学且符合研究生报名条件的学生。
三、推免资格确定
推免生资格按照推免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确定。推免成绩有关规定如下:
(一)推免成绩由前六学期(五年制为前八学期)修读课程的累计平均学分绩点和加分构成。
(二)平均学分绩点满分为5分,其计算公式为:

(三)对研究性学习与学科竞赛中取得成果的学生,给予学分绩点加分,加分认定工作按照《哈尔滨理工大学本学生研究性学习与学科竟赛管理办法(试行)》(校发(2023)44号)、《哈尔滨理工大学大学生研究性学习与科技竟赛管理办法(修订)》(校发(2016)66号)中研究性学习与科技竞赛奖励标准的规定、学校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2023年度第一次会议通过的“2020-2022级本科生参加科技竞赛中取得成果的学生奖励平均学分绩点竞赛目录调整”的决议执行。
(四)应征入伍退役后复学的学生予以学分绩点加0.2分,在部队荣立三等功退役后复学的学生予以学分绩点加0.45分,本项规定的加分项目可累加。
四、工作要求
(一)各系应严格按照我院《推免工作实施细则》的文件要求制定本系推免工作实施细则,细则中必须明确系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成员、推免生遴选工作监督小组成员、推荐原则、申请条件、推荐名额、推免工作程序、推免成绩计算及排序办法等,细则制定完成并审核通过后及时向全系学生公布。
(二)各系应成立不少于7人的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人数为单数),由系主任担任推免工作小组组长,成员包括分管教学工作的副主任、学科带头人或专业负责人、教师代表等,负责本系的推免生遴选工作。
(三)各系应成立不少于3人的推免生遴选工作监督小组(人数为单数),成员包括本单位教师代表和学生代表。
(四)各系要坚持以德为先,把学生思想品德作为推免生遴选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推荐录取。各系遴选工作小组要严格审核学生在校期间的违纪情况,有违纪记录者不予推荐。
(五)各系要坚持以提高选拔质量为核心,注重并加强对学生本科阶段学习情况的过程性评价,将本科阶段学业综合成绩作为推免工作最基础的遴选指标,不组织遴选推免生的考试(包括笔试、面试等)。
(六)推免生的最终推荐成绩由第一至第六学期修读课程的累计平均学分绩点和加分构成,各系要严格审核学生成绩及学分绩点。
(七)各系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应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推免生研究性学习与科技竞赛(学分绩点加分)奖项及内容进行审核鉴定,排除抄袭、造假、冒名及有名无实等情况,如有必要可组织学生进行询问或公开答辩,各系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及每位成员都要给出明确审核鉴定意见并签字存档。询问、答辩要全程录像,询问、答辩结果要公开公示,未通过审核鉴定、询问、答辩的学生不得推荐。
(八)在校期间有志愿服务经历、到国际组织实习经历等情况的学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
(九)各系要认真贯彻落实信息公开制度,做好推免工作实施细则、推免名额、拟推免名单、推免学生相关材料等重要信息的公示公开工作,并保证学生咨询、申诉渠道畅通,确保公开透明,科学选拔,公平公正。
(十)各系要实施推免回避制度。推免相关工作人员有直系亲属或利益相关学生报名的应主动申请回避,有非直系亲属等报名的要主动报备。相关学生申请推免资格时也应主动向学院报备声明。小组成员需签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承诺书》,保证组内成员与本次报名推免生无直系亲属或非直系亲属关系,无相关利益关系。
(十一)各系在名额分配时,应基于当年度实际需求与培养质量动态调整,不得简单复制或并联上一年度分配方案。
五、时间安排
1、2025年9月3日,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审定推免名额分配办法及分配方案,部署学院推免工作。学术委员会会议审定实施细则后,教务办公室发布学院推免工作通知。
2、2025年9月4日中午,教务办根据校发〔2021〕32号文件规定的条件出具各专业学分绩点排名,并公示。
3、2025年9月3日—9月5日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提交《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至所在系。
4、2025年9月4日,各系将本系审议通过的推免工作实施细则电子版和加盖公章的纸质版上报教务办公室备案。细则中必须明确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成员、推免生遴选工作监督小组成员、推荐原则、各专业名额分配原则、推免工作程序、推免成绩计算及排序办法等。
4、2025年9月5日,各系将最终推荐名单以及相关材料于下午16:00之前报教务办。
5、教务办将拟推荐学生的有关材料于9月7日前报总校教务处。(①学院报告、②学生成绩单、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④《研究性学习与科技竞赛(学分绩点加分)奖项及内容审核鉴定表(遴选工作小组用表)》、⑤《研究性学习与科技竞赛(学分绩点加分)奖项及内容审核鉴定表(遴选工作小组专家个人用表)》、⑥《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最终推荐成绩汇总表》、⑦《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承诺书》、⑧《哈尔滨理工大学本科生研究性学习与竞赛(学分绩点加分)奖项汇总表》及相关佐证、⑨推免学生无违纪情况说明、⑩2026年“推免服务系统”说明及我校接收推免生流程告知书等十项材料)
6、2025年9月10日-9月16日,教务处将推免名单公示7天。
7、2025年9月17日,上传推免名单至研招网推免系统。
8、2025年9月18日,推免生通过“推免服务系统”进行注册并填报个人资料信息。
9、2025年9月22日-10月19日,推免生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填报志愿、接收并确认招生单位的复试及待录取通知。
附件:
1、《哈尔滨理工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的规定(修订)》校发〔2021〕32号.doc
2、荣成学院2026年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学术委员会审议.doc
3、推免2025相关材料-荣成.zip
教务办公室
2025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