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各教学单位:
针对上学期采取的线上、线下等考试形式,现对其做以下规范:
(1)线下考试形式
与之前提交材料要求保持一致。
(2)线上考试形式
采取在线考试形式涉及到的试卷,如教师所在单位无特殊要求,形成性考核材料、考试试卷、监考记事可采取电子存档,其他需存档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试卷交接单、记分册、成绩单、成绩分析表、课程目标达成度计算表、空白考试试卷、试卷标准答案等)须上交纸质版。
任课教师要做好电子存档材料的分类(按照考试和考察两种考核形式分成两个文件夹)和命名,考试类型的科目命名规则为:试卷台账编号-课程名-任课教师姓名-行政班级名称,考察类型的科目命名规则为:台账编号-课程名-任课教师姓名-行政班级名称,教学秘书要做好电子存档材料的归类、存储和备份,并将整理好的电子存档材料交教务办公室一份。
请学院各教学单位根据上述要求保质保量完成,(试卷)台账编号详见附件1:2022秋试卷台账。请各教学单位自行打印纸质版台账,并组织签字。以上存档材料上交时间截止为2023年3月14日16点。上交地点:2教301室。
附件1:2022秋试卷台账.xlsx
教务办公室
2023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