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为做好国庆期间教学实验室和实践场所(以下统称实验室)安全工作,确保各实验室国庆后的教学活动能够有序开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落实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开展实验室例行安全检查
放假前请各单位组织有关人员参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1)》(附件1)对实验室进行一次彻底细致的安全检查,并做好相关记录。检查重点内容如下:
(一)实验室各类安全信息是否完备,包括安全责任人、联系人信息等。
(二)实验室消防设施是否完好,对存在的火灾隐患须及时报告、及时消除。
(三)实验室内的水、电、气线路是否完好,各种开关是否能安全关闭。及时消除安全和火灾隐患。
(四)实验室危险化学品、毒性物品、易燃易爆品存放,以及压力容器保管和存放情况检查,确保按规定管理并按要求存放与取用。
(五)实验室门窗是否完好,发现破损及无法有效关闭等情况,请及时向相关部门报修,保证假期安全。
二、明确实验室安全责任,持续推进实验室安全整改
对于安全隐患条目,各单位要指定专人跟踪负责,制定好应急处置预案。
三、吸取实验室事故教训,加强对实验室危险化学品的管理
请严格执行国家《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的相关要求,建立严格的进货、购买、领用、登记等规范管理流程,并严格执行,确保危险化学品符合“五双”管理要求,同时确保自动监控、泄露检测报警、通风、防火防爆设施、紧急喷淋装置等实验设施设备能够安全运行。
四、履行逐级上报职责,保证假期实验室使用安全
请各单位对于假期不使用的实验室进行封闭管理,彻底切断电源、水源、气源,关闭好门窗等,切实消除安全隐患,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对于期间需运行的实验室,须严格按学校文件要求做好疫情防护工作,并遵守实验室安全制度要求,落实实验室及实验室内具体设备的安全事故责任人,确保假期实验室使用安全。
附件一、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1).docx
哈尔滨理工大学
荣成学院教务办公室
2022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