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毕业设计(论文)二次答辩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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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人:教务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1-06-14   动态浏览次数:1737

各系:

关于二次答辩如下要求:

1. 答辩由各系自行组织,二次答辩答辩委员会名单、二次答辩顺序表于6151100前将电子版和纸质版交到教务办公室二教305

2. 答辩通过标准同一次答辩,不可降低标准。

3. 所有二次答辩同学答辩前需要在维普管理系统进行查重,查重结果30%可参加答辩。

教务办公室

2021.6.14

二次答辩提交文件.zip